根据党委研工部《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可推荐一名研究生参评刘冰奖学金,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于2020年10月30日17:00前将学生个人申报表、学生个人成长事迹材料、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发至liuyq2019@lzu.edu.cn,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纸质版交至观云楼1410。
附件2:兰州大学研究生“刘冰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附件3:2020年“刘冰奖学金”成果汇总表
资源环境学院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