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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学院2023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监考工作的通知

2023-06-15

 

各位老师、同学:

教务处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http://jwc.lzu.edu.cn/lzupage/2023/06/07/n20230607174754.html,本次通知中增加了命题审核、规范试卷编排印制、提交试卷分析报告等工作,提交时间和工作流程如下:

本学期期末考试(含随堂考)自2023年6月19日(第19周,周一)开始,7月7日(第21周,周五)结束。

一、试卷印制

请各位老师参照“课程考核试卷模板要求(2023版)”(附件5),规范编排试题卷。

19周结课后进行期末考试的课程,请任课教师于6月20日前发送期末考试ab卷至 邮箱,由学院统一印制试卷、提前1天送达考场所在校区。如任课教师无法在6月20日前发送,可自行打印带至考场并报备学院。

打印地点:兰州大学家属院姊妹打印社打印挂账(签本人姓名,备注期末考试试题打印),打印社凯发k8官方旗舰厅的联系方式:13893227942

请19周随堂考课程的教师于考前两天发送期末考试ab卷至 邮箱,试卷由任课教师自行带至考场,并及时上传课程成绩。

二、成绩录入

阅评卷结束后,请任课教师在一周内完成成绩评定和录入,并参照《兰州大学本科生期末考核试卷分析报告》(附件12)对考试命题和考核效果进行全面分析,请您附在归档试卷里交至观云楼1409办公室。学院将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与近年考核及抽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完善自我督导、评估、反馈和整改机制,实现课程考核各环节质量闭环管理。

三、监考安排

依据《资源环境学院监考安排管理办法(讨论稿)》(附件6)文件要求,任课教师必须担任课程考试主考,学院教学系列教师每人每年需承担3个监考任务。监考老师时间冲突,可联系其他教师代为监考,学院不再单独进行调换,严禁由学生监考。无故不出席监考,学院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认定及处理教学事故。

依据80人以下的考场,至少安排2名监考;80-120人的考场,至少安排3名监考;120人以上的考场,至少安排4名监考。学院依照姓氏依次统筹安排。监考安排见附件1、2。

四、巡考安排

2023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巡考由学院领导一人一天原则安排。

五、监考要求

监考教师应实时关注考生状态,考场若有突发情况,可电话向校医院、教务处、学院反映,学院联系人刘兴德(18143762459)、李涵秋(18329967662)。保障期末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附件1.资源环境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xls

               附件2.2023年春季学期公共课考试监考安排.xlsx

               附件3.兰州大学考场纪律(2021年修订).doc

               附件4.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5.课程考核试卷模板要求(2023版).doc

               附件6.资源环境学院监考安排管理办法(讨论稿).docx

               附件12.期末考核试卷分析报告(2023版).doc


资源环境学院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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