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兰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21级研究生中期考核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全体2021级研究生及之前年级未参加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
二、组织形式:学科点统一组织,可分组进行。
三、考核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四、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与学术规范:结合日常表现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和学术规范遵守情况进行考评。
(二)业务学习情况:检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情况和必修环节完成情况,督促研究生对照培养方案完成学分要求。
(三)汇报答辩:各学科点导师组织汇报答辩,对其学业进展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其自学位论文开题以来在相关科研、论文撰写方面的进展情况,并就其学位论文的后续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考核小组要求:研究生中期考核由各学科点组织,不少于5名教师参与考核工作。
(二)各学科点要加强中期考核组织工作,安排专人对中期考核过程进行记录。中期考核的考核内容、考核形式、考核评分准则、考核结果使用等重要信息应向师生提前公布。
(三)中期考核的成绩按合格、不合格给予评定。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记为不合格:
1.思想品德、科学道德和学术品行不符合学校培养要求;
2.开题未通过或开题后学位论文工作无明显进展;
3.逾期不参加中期考核者。
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硕士研究生,允许至少在3个月后申请参加一次中期考核补考,仍不合格者予以延期或退学。
六:提交材料:
中期考核前至少三天,各学科点提交《2021级研究生中期考核信息统计表》发送至邮箱zhaoqq@lzu.edu.cn,同时学院在研究生综合业务系统()完成考评成员和考核学生信息录入工作。
完成中期考核后,学生登录研究生综合业务系统()进行申请,上传考核表(注意:考核表需所有签字盖章完成后),自行联系导师完成审批。
6月30日前,学科点将《兰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纸质版报送观云楼1410办公室。
资源环境学院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