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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生评优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8-11-07

各年级、各班: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生评优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8年度本科生评优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其中优秀毕业生从2019届毕业生中评选。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网上申请阶段(11月7日-11月11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申请先进班集体(3个)、文明宿舍(14个)须以宿舍为单位提交申请交至办公楼17号楼505室。

(二)学院评审阶段(11月12日-11月16日)

辅导员进行网上审批后,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进行网上审核,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14日前将评审结果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提交学生处,权益服务中心结合宿舍检查情况,从提交申请的宿舍中推荐2018年文明宿舍并填写《4日中午12:00前将《,学院汇总后上交至学生处。

(三)学校审核公示阶段(11月17日-11月30日)

学校网上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主管校领导审批。

三、工作要求

(一)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标兵、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文明风尚奖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评优奖励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其中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标兵在学工网上申请的同时,需要上报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形式字数不限,连同个人近期生活照片(照片命名参照10地信李四)一张发送电子邮件(主题标明:xxx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标兵先进事迹材料)至,学校将在就业网、萃英在线等媒体进行宣传,未按要求发送材料的,取消评选资格。

(二)文明宿舍评定参照《兰州大学本科生文明宿舍评比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权益服务中心结合申请情况以及宿舍卫生检查情况评定;评选出的“文明宿舍”需征求宿舍所在楼管理员意见;违纪宿舍不得参与本次“文明宿舍”的评选。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科研创新奖学金和优秀文体奖学金评定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申请者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院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审核后将原件退还学生本人,复印件(其中学术论文需复印论文封面、封底及本人论文页)提交学生处贷款办。

(六)已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与学校类奖学金的评定;各学院交流学生和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参加原班级的奖学金评定,成绩以教务处认定的为准;各校级学生组织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由主管部门报学生处转各学院进行系统审批工作。

四、表彰及奖学金发放

评优和奖学金评定结果以学校正式下发的文件为准。财务处负责发放奖学金;学生处负责颁发证书、奖状和奖品。

资源环境学院

2018年11月7日

附件1:资源环境学院2018年评奖评优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xx班2017-2018学年奖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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