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艳梅,女,汉族,出生于1976年5月24日,河南洛阳人,现任资源环境学院行政副院长,2001年6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韩艳梅同志对党忠诚,能够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养,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韩艳梅2004年9月—2016年8月在国际处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党务工作,先后任支部委员、国际处党支部副书记等职,负责单位的党员教育学习、党员发展工作。
2016年8月到资源环境学院工作,任副院长,兼任资源环境学院行政党支部书记。能够将党的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始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全体党员中弘扬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工作中善于沟通、积极主动、勇于担当、敢打善打硬仗,具有“咬定青山不放松”、“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推进工作的韧性。积极带领支部党员认真落实学校和学院领导各项工作部署,在党建中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创新开展各类实践活动。工作中坚持服务育人管理育人,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和管理工作,为学院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凝心聚力氛围创建发挥了积极作用。
韩艳梅能够始终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履行党员干部责任和义务,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高效开展工作。为人正派,心胸开阔,作风民主,求真务实,廉洁自律,能包容人、团结人,善于合作共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