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各班级:
根据学生处要求,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2020级按照《资源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开展,2021级、2022级按照《资源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开展。
二、时间要求
1. 9月7日前,各班组织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综合测评小组,并报各年级辅导员。辅导员将测评小组成员录入学工系统。
2. 各年级同学按照年级辅导员、班级测评小组通知的截止时间提交相关材料。
3. 9月17日前各班级完成综合测评成绩核算,并报各年级辅导员审核。
4. 9月18日-9月20日:进行综合测评成绩网上公示。
5. 9月20日学院提交测评结果至学校。
三、注意事项
1. 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在原来班级进行,外出交流学生的成绩以教务处转换的成绩为准。
2. 所有加减分项目均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的,不予加分。
附件:
1. 兰州大学综合测评实施方案(2020年).doc
2. 兰州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doc
3. 资源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pdf
4. 资源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pdf
资源环境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