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
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我校在校本科生。
二、国家助学金金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金额依据各班级在校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具体金额分配表请见附件1。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及发放方式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按月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各班级在金额总数一定的情况下,根据班级学生实际状况确定各个档次助学金名额。
家庭经济困难档次 |
助学金金额(元/学年) |
特别困难 |
4000 |
比较困难 |
3000 |
一般困难 |
2000 |
四、认定程序
学生向所在班级提交申请书、《兰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和能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
各班级按照《兰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方案》(附件4)、《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附件5),成立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且不低于参评学生人数的10%,评议小组由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由学生民主推荐产生,其中学生干部以外的普通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评议小组人数的50%。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班级内公示。班主任需要与申请学生逐一谈话,详细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的实际状况,准确掌握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孤儿等重点关注群体学生的情况。
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书,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和在校生活实际情况,认真评议。对往年确认的困难生情况进行复核,确定本年度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
评选出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在学工系统进行申请,辅导员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奖助中心。
五、时间安排
10月22-25日,各班成立评议小组,收集申请人材料,评定确定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并报学院,并通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工系统中申请。
10月25日,辅导员在系统审批、公示并提交学校。
六、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所有学生的申请书、《兰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二)电子材料
《2021-202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附件6)。
(三)报送地址
纸质材料报送至学院办公室(榆中校区25号楼503或50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lv@lzu.edu.cn。
附件1.兰州大学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金额分配表.pdf
附件2. 兰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pdf
附件3. 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 2021-2022学年中央下发重点关注群体学生未资助原因汇总表.xls
附件5. 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doc
资源环境学院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