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兰州大学“美丽华夏”奖学金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全日制二、三年级在校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无违反校纪校规和法纪法规的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生活简朴、自立自强、学业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目,综合测评在年级(班级或专业)不低于40%;
4.积极参加学生活动、热心公益事业;
5.愿意按照资助计划要求参加捐赠方组织的不少于15天的实习、科研合作等活动;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三、奖学金名额及奖金额度
一等奖学金3名,奖励金额:4000元/生
二等奖学金6名,奖励金额:3000元/生
四、评定办法和程序
1.申报时间:6月1—3日;
2.凡符合条件者,由本人填写申请材料(按照模板撰写并打包报送),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命名为“年级 专业 姓名”,报送至电子邮箱xhzhang@lzu.edu.cn,并将纸质版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报送至榆中校区办公楼515;
3.6月份,学院学生工作组按要求进行申请材料审核,组织“美丽华夏”奖助学金的答辩评审;
4.学院学工组于截止时间之前,将评审结果及学生申请材料报请“美丽华夏”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
五、评奖与奖励
1.兰州大学“美丽华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汇总,择优评定。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定的获奖人员,结果进行公示,并由学院组织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进行表彰。
六、其它
1.与"求真"奖学金等其它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不可兼得。
2.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学工组所有。
资源环境学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