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点、各学位申请人:
根据研究生院要求,现将第二批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校将继续加强对答辩工作的巡视和督导,请学科点、研究生指导教师做好答辩组织管理,严格落实有关要求。
具体要求:参阅“资源环境学院2020年春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第一批次)”。
二、答辩组织
按照研究方向,由学科点或导师组织。
三、时间安排
1.7月31日前完成答辩。
2.8月3日前提交学位申请书和答辩材料(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
3.8月8日前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论文终稿。
四、答辩材料审核
1.学位论文送审通过后,每个学位申请人必须填写《兰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表》,导师、学科负责人须认真审核学位申请人论文送审后的修改情况。
2.答辩前5天,将一份答辩材料(附件1)提交学院审核并盖章,并将《答辩安排表》(附件2)发送至 hlv@lzu.edu.cn。答辩材料审核通过后,学院发布答辩公告。
3.答辩秘书必须提前将学位论文等材料送达答辩委员审阅。
五、答辩费用
答辩费只能用作答辩相关打印费和答辩专家评审费。8月3日前以答辩组为单位在学院办理报销。发放评审费需符合《兰州大学劳务酬金发放管理规定》,填写《兰州大学劳务酬金发放明细》(附件3、4、5)提交学院预约。
六、答辩后提交材料
资源环境学院2020春学位答辩结束后提交材料列表(第二批)
附件:
答辩安排表.xlsx
兰州大学劳务酬金发放明细(校内).xls
兰州大学劳务酬金发放明细(校外).xls
报销小贴士-毕业答辩费报销清单填写.pptx
资源环境学院2020年春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提交材料列表(第二批).pdf
资源环境学院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