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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2019年资源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19-03-06

2019年资源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资源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资源环境学院成立了各专业复试小组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负责相应学科(专业)的复试等工作。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

分专业招生计划(包括推免生及专项招生计划)

推免生

专项招生计划

自然地理学070501

34

25

人文地理学070502

10

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070503

14

4

城市与区域规划0705z1

7

2

地球系统科学0705z2

13

8

第四纪地质学070905

11

4

水利工程081500

13

1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

25

3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085229

50

0

1(少数民族骨干)

、调剂政策

我院除自然地理专业外都有优秀生源调剂名额,调剂基本要求请见《兰州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办法》。在国家调剂系统开通之前有调剂意愿并符合调剂要求的同学,请在“2019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预调剂意向征集系统”( http://202.201.1.232/lzu/)中报名,符合条件的同学我们将电话通知并在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网站公示,分批进行复试。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请直接在国家调剂系统中报名。

四、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安排

1.复试考生范围

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且满足学院各专业招生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和志愿调剂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且经审核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部分专业复试淘汰人数大于统考招生计划的50%。

2.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面试包含专业能力测试、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约为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分。

3.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一)报到: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观云楼1408,各专业报到时间请见《2019年资源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报到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原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有《学位证》的提交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以上材料需a4幅面复印)

“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以备查。

对于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上线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

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被列为“支教团”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出具驻推荐学校有关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二)复试考试报名费及体检费:复试考生报到时应交纳复试报名费和体检费。每人90元(包含笔试科目30元/门/人,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人,体检费4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每人另交60元。复试报名费和体检费在报到时扫二维码自助缴费,专款专用。

(三)体检: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30在兰州大学校医院参加体检,请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确定。要求空腹。报到前下载“兰州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体检表”(双面打印),填写体检表个人信息并粘贴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四)复试笔试、面试及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安排请见《2019年资源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五、录取办法

1.招生计划部署原则

根据学校下达给我院的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名额分配给各专业,每位导师每年招生原则上不超过3人,主持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导师优先考虑。

2.拟录取名单确定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 复试笔试成绩×10% 复试面试成绩×40%。各专业根据总成绩排名分专业依次录取。

3.确定导师

考生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指导教师。

4.不予录取情况说明

复试成绩不合格(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120 ))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60 分)者不予录取

五、信息公开及投诉渠道

1.学院申诉渠道

电话:0931-8911843

信箱:zyhjxy@lzu.edu.cn

部门: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本部观云楼1409室

邮编:730000

2.学校申诉渠道

电话:0931-8912440

信箱:yzb@lzu.edu.cn

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本部贵勤楼338室

邮编:730000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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