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兰州大学2022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推荐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和学校“双一流”建设。建立科学评价导向,引导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推荐工作要严格规范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监督管理,杜绝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勾晓华
副组长:高红山 杨永春 王 博 魏可染(兼纪检委员)
成 员:王一博 王水献 李国强 张 云 朱 浩 张子龙 年雁云 许 翔 金 明 常跟应 周文洁 管清玉 王兆伟 贾普琦 管清玉 崔霞
秘 书: 刘兴德
三、名额分配
(一)学校参照学生基数等因素下达到我院的推免名额为62个。学院根据人数比例、专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对名额进行了分解,并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决议。各专业推免名额结果见附件1。
(二)“研究生支教团”计划19个,用于推荐志愿到西部地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在本校免试攻读研究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
(三)“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5个,用于鼓励和吸引优秀应届毕业生服务农村教育事业,推荐至西北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
(四)“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计划17个,根据教育部及相关单位的要求直接下达到指定专业。
四、推荐要求
(一)推荐的学生应是我院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科研上发展潜力较大的2022届本科毕业生。
1. 国家级基地班综合测评排名前80%(含)的学生,专业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的学生,具有推免申请资格。
2. 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突破上述第一条的综测排名要求申请推免资格,即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第一作者、学生本人第二作者;或学生为通讯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班级前三年综合测评前80%(含);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且班级前三年综合测评前80%(含);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3名曾授课或熟悉学生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提交申请材料(含申请书、获奖证书、已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至学院办公室。
3. 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在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以上赛事中获得个人单项前3名,或在全国大学生联赛(含分区赛)及以上赛事中作为主力队员获得集体项目前8名,个人综合测评排名不做要求。
4. 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80%(含)的学生,专业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的学生,具有“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申请资格。
5.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及“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入)学的毕业生推免”学生的综合测评排名不做要求。
6.“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等教育部及相关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专项计划申请资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不含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西藏自治区按照少数民族控制分数线投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
(三)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无挂科。
(四)被推荐的学生应品行优良, 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情形。
(五)学生在推免计划报名时,普通计划和“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可以兼报,专项计划只允许申报一个,学生需在拟推免结果公示之前选择确定其中一个推免计划,如被其中一个计划确定为拟推免名单并公示,另一计划自动作废。
(七)具有(拟)推免资格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时,需提供书面承诺书,学院将严格按照公示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内容
1. 推免工作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总成绩确定排名”的方式推荐。推免成绩按照学业成绩(占70%)和综合评价(占30%)相加排序。
总成绩=学业成绩×70% 综合评价(综合素质10% 科研成果15% 竞赛获奖15% 科研训练15% 志愿服务及国际组织实习5%科研素养40%)×30%。
六、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一)9月18日12:00前,学院将推免工作方案及指标分配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18日12:00-19日12:00。
(二)9月18日17:00前,学院将具有普通推免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18日17:00-9月19日17:00。
(三)9月19日,以系或以专业为单位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以系还是以专业为单位组织评议,以及是否需要组织学生进行考核,由各系主任确定;评议小组学科专家需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组成,评议小组5人。
(四)9月20日17:00前,各系或各专业须向学院报送综合评价成绩、考核记录材料、推免名单和递补名单。
(五)9月20日17:00前,学院将各专业推免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号、姓名、专业、总成绩及排名等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各专业公布2-5名递补名单。公示时间为9月20日17:00-9月22日17:00。
六、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准。
七、本实施办法由资源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八、监督电话:0931-8912713
九、联系电话:0931-8912404
资源环境学院
2021年9月18日